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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银屑病)在我院使用须知
时间:2018-05-17 责任编辑:济南银屑病医院

  根据济南市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相关规定,我院已被批准成为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银屑病)的定点单位。凡是符合条件的患者均可在我院申请享受医保就医服务,现将签约流程公告如下,方便广大患者申请。

  一、适用人群:

  所有在济南市(包括县市区)缴纳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银屑病患者。

  二、申请步骤

  首先:携带资料

  患有银屑病的参保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手续:

  (一)《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网上或者社保部门领取);

  (二)社保卡、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三)住院病历或两年以上不间断治疗的门诊病历,一个月内皮肤病专科医院或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保(个人账户)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

  (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 张。

  第二步:申请机构

  参保人员需到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齐备完整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步:鉴定通过领取资料

  经鉴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由当地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发统一的《济南市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诊疗证》(简称诊疗证)、《济南市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专用病历》(简称专用病历)和《济南市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专用处方》(简称专用处方)。自发证之日起,参保人员在有效期内可享受相应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三、签约步骤

  通过鉴定后,即可在社保部门签约济南银康医院为门诊特殊慢性病(银屑病)定点医院。

  四、使用须知

  参保人员将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在我院(参保人员诊疗证、专用病历和专用处方为本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已报销费用,并取消其当年度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

  参保人员到我院门诊就诊时,须携带社保卡、诊疗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联网就医手续。

                                 特此公告!

                             济南银屑病研究院(临床)

                               济南银康医院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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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孟晨星,潍坊银康医院(潍坊东方银屑病研究院)皮肤科主任,主治医师。毕业于河南中医学院,中医专业;从事银屑病临床诊疗30余年,在各类寻常型、脓疱型、关节型银屑病的临床诊断中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并将传统中医与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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